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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02 0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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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持有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0611.53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于2008年10月份实施了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方案实施完毕后,南方香江将其持有公司股份质押给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的总股数为12523.65万股。
2008年11月28日,公司接到南方香江的通知,南方香江将其质押给平安信托股份中的6154.75万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同日,南方香江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2,880万股质押给平安信托,该项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证明书编号:ZYD081292)。
截至目前,南方香江已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0611.5339万股中的37335.4万股做了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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